昨天(12月25日),《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审议通过,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公民去世后人体器官捐献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2013年3月1号起正式实施,《条例》对于捐赠资格的取得,捐赠过程中医疗机构、红十字会的义务,捐赠后家属权益等都做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