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會同外交部、發展改革委等25部門聯合下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規定持有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証(簡稱中國“綠卡”)的外籍人員除政治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權利和義務外,原則上和中國公民享有相同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辦法》針對外籍人才來華工作普遍關注的就業、簽証居留、通關、投資、職稱、子女教育、社保、住房公積金、購房、辦理金融業務、購物、旅行、駕照等方面問題,逐條規定可憑中國“綠卡”享受相關國民待遇。《辦法》的出台進一步完善了我國永久居留制度,為我國積極應對國際人才競爭,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人才引進機制,營造良好的外籍人才工作生活環境提供了政策保障,必將吸引和支持更多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創新創業,進一步推動我國創新驅動和轉型發展。